摘要:郑重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
货币是由政府法律规定强制使用,充当交易媒介、价值标准、记账单位及延期支付的工具。近年来,由于比特币、莱特币等数字产品与部分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市场价格上涨,不少诈骗分子把“数字货币”与“错版币”的概念与传销、庞氏骗局等古老骗术结合起来,打造出专门坑人的“传销式数字货币”与“错版币”骗局。个别企业甚至冒用央行名义,将相关数字产品和非法装帧流通人民币产品冠以“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”,或是谎称央行推广团队,企图欺骗公众,借机牟取暴利。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在此提醒市民:

一、人民银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,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,更无推广团队。目前市场上所谓“数字货币”均非法定数字货币。
二、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“数字货币”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,请广大市民提高风险意识,理性谨慎投资,防范利益受损。
三、“错版币”是不存在的。印钞厂使用的印版、制造硬币使用的钢模等,是一个整体,在印制过程中,不可能出现局部的倒置或颠倒的问题。所谓“错版币”的拍卖高价,是社会上一些利益熏心之人,为谋取暴利故意兜售所谓“错版币”,希望广大群众引起警惕。
四、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,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、发行。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。请市民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,爱护人民币,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。(潇湘晨报)
郑重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