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肯色大学法学院教授Carol Goforth在其最近发布的一篇文章中指出,每个美国监管机构都认定加密货币在其管辖范围内,取决于不同的监管机构,加密货币正同时被认定为商品、证券、货币、财产。Goforth进一步解释称:“当你和CFTC、SEC、FinCEN交谈时,你会发现各个机构对其的定义不同(分别对应商品、证券、货币),而对于美国国税局而言,如果加密货币是一种财产,国税局可以从中得到最大的收益。所以对他们来说,加密货币永远都是一种财产。”
学者:各大美国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的定义各不相同,部分是出于利益原因
2019年10月24日 9:24
阿肯色大学法学院教授Carol Goforth在其最近发布的一篇文章中指出,每个美国监管机构都认定加密货币在其管辖范围内,取决于不同的监管机构,加密货币正同时被认定为商品、证券、货币、财产。Goforth进一步解释称:“当你和CFTC、SEC、FinCEN交谈时,你会发现各个机构对其的定义不同(分别对应商品、证券、货币),而对于美国国税局而言,如果加密货币是一种财产,国税局可以从中得到最大的收益。所以对他们来说,加密货币永远都是一种财产。”